联系我们
  • 协会名称: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
  • 协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椒路213号
  • 社团法人证号:51330000501873619N
  • 网址:http://www.zjstp.org
  • 联系人:徐女士
  • 电话:86522184
  • 传真:86522184
  • 邮箱:zjtjj184@sina.com

  • 微信"扫一扫"

    关注食品,关爱健康,享乐每一天!

    当前位置:首页 标准和法规 国内法规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2-28 15:28:34 浏览量: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明确了我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到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实施;农业污染源头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产品标准覆盖所有日常消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规划明确了包括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强化抽样检验、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等11项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摘自食药总局网站02月21日)
    上一篇:浙江省食药监管局发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篇:总局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浙江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会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 Resverd 浙 ICP 备07004189号

    顾问单位: 省经贸委轻纺办,省质监局标准处,省卫生厅卫监处